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与观点补充到他们的视野中。我们知道,整合传播的社会学基础就是受众与媒介的不断细分以及资讯的过度膨胀。社会越发展,媒体与受众的细分越多层次。这种细分的最终极致是一对一营销。所以整合传播的最高阶段就是以强大的数据库为基础的一对一的互动式沟通。我们看到网络上的话题总是千奇百怪。看到网站的细分与定位也是多种多样。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话题都能引起人的关注,所有的网站点击率也是千差万别。在林林总总的话题中,关乎房市、股市、医疗、政府行政能力、饮食男女似乎是永恒的热闹话题。这些话题的观点似乎总是有别于“主旋律”的标准。与“主旋律”的刻板、教条相比,同样的话题总是“恶搞式”、“娱乐式”甚至“泄愤式”的。
其次,“华南虎”事件充满了戏剧性。为什么金庸小说能风靡华人圈?为什么哲学书让人看了犯困?(研究哲学的人除外)。因为金庸的小说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情节紧张跌宕起伏、余味无穷。总是让人读之欲罢不能。华南虎事件同样具备相同的效果。从最初的“发现华南虎”到“置疑华南虎”,到“挺虎与打虎”之争,到近期的“六方专家鉴定华南虎”(网易推波助澜,神探李昌钰也来凑热闹),我们看到了一个优秀的故事片所具备的所有元素。紧张的情节、激烈的冲突、无穷的想象空间、对立派别的博弈、明星人物与普通民众的广泛参与……打造出一部扣人心弦的网络大片。笔者甚至可以预言,华南虎事件,必将载入史册,成为普通人永恒的记忆,成为专家学者的研究课题。未来我们甚至可以期待,华南虎事件必将衍生出更多的话题与典故。
最后,不能抛开中国的社会环境因素。别的国家也有互联网,但别的国家有象中国一样的网络环境吗?有象中国一样,通过互联网表达思想形成合力的网民吗?恐怕没有,社会环境不一样,外国人喜欢上街游行,我们喜欢上网表达。
事件第一,广告式微
网络不拒绝广告,但网络的“纯广告”效果己日趋式微。就笔者个人的经验而言,是比较反感网上广告的。(赚其可信度差,影响网络速度,有时还干扰正常工作)广告作为传统的传播方式之一,在互联网时代将会风光锐减。作为传播手段之一,广告必将向“互动式的沟通”方向演变。所谓互动式的沟通。就是广告主与传播的对象能够不断的双向互动,即时反馈收众的建议并给予回复。如果说纸质媒体时代一对一的互动沟通还是遥不可及的话,在网络时代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这源于互联网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但是,过犹不及,由于互联网信息浩如烟海,鱼龙混杂。单纯的商业诉求己难激起任何波澜。也只有事件化的营销方能有良好的传播效果。
事件营销是企业通过策划、组织和利用具有名人效应、新闻价值以及社会影响的人物或事件,吸引媒体、社会团体和消费者的兴趣与关注,以求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并最终促成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目的手段和方式。事件营销产生的基础就是源于受众不断的细分,媒介不断的细分,传播资讯的过度泛滥。
也唯有事件营销通过策划新闻热点、创造新闻故事,方能吸引各类媒介与各个细分市场的眼球,从而吸引广泛的关注。
其实,这一招在娱乐行业已经做得炉火纯青,我们看到的明星绯闻,小道消息,其实许多都是幕后演艺公司的精心策划。
互联网上的“事件营销”有哪些特点呢?我相信“华南虎事件”不是精心策划的结果,但是,他具备一切事件营销所要追求的亮点(成功因素): o 引人入胜的话题:华南虎事件已经不是真虎与假虎之争,因为稍有正常智力判断的人都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o 吸引人的事件,最好是引人入胜的情节。给人持续关注的欲望,给好事者搀和与评论的空间。如华南虎事件,打虎派与挺虎派只要一方轻言放弃,事件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打虎派代表民间,而挺虎派则完全是官方背景。一方是咬住不放,一方是死不承认。 o 稀缺性:“华南虎”只有一只,如果说XX省也想跟风,说发现华南虎,肯定没人关注。同样,重庆“钉子户”只有一个。“芙蓉姐姐”式的搔首弄姿,卖弄风骚只有一次,胡戈式的恶搞只此一次(其第二部《大杀器》其实比第一步《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更好,但没几个人知道) o 事件营销要有时效性。要在第一时间对事件作出反应。 o 要有积极广泛的参与:如果只是几个关键人物吵闹,没有网友的广泛而深入的参与,事情不会越闹越大,甚至惊动央视。每一个关注此事件的人,都从自己的角度,或恶搞,或正说,发表了不同的见解。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