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惠州市经贸局获悉,按照《广东省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要求,今年7月1日起,本市所有加油站全面销售符合“粤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油。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该市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制定的各地市“粤国Ⅲ”车用汽油、柴油的价格政策。据悉,低标准的车用燃油燃烧产生的大量废气是近地面和交通干线污染最主要的污染源,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影响,并可能引起光化学污染。市经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要实现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切实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目标,必须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并逐步提高车用成品油的质量标准。
经省政府同意,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决定全省从2008年起分4个阶段逐步完成“粤国Ⅲ”车用成品油的推广使用工作。第一阶段,从5月1日起在广州市全面推广使用。第二阶段从今年7月1日起,东莞、惠州、佛山、珠海、中山5市所有加油站全面销售符合“粤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第三阶段,从明年1月1日起,覆盖珠三角。第四阶段,到明年7月1日,广东省所有加油站全面销售符合“粤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油。据悉,按目前广东省机动车污染物年排放量计量,在实现全省范围内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后,每年可削减尾气污染物排放量约30万吨,将切实改善广东省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