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经贸、发改)局、中石化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西南销售分公司滇中公司、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07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商发 [2008]11号)要求,为加强对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昆明市 2007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全市区域内凡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在工商注册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加油站、点)必须参加 2007年度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审。
二、年检时间 全市年检时间为 2008年 2月 25日至 3月 30日。 各县(市)区年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商 务(经贸、发改)局在全市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并提前 10天书面告知市商务局。
三、年检涉及内容 1. 加油站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2.2007 年度企业开放情况及成品油经营情况,含 2007年度新增加油站及其经营情况;
3. 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4. 遵守质监、消防、安全、环保、价格等管理规定情况;
5. 是否有违法、违规等不良经营记录及是否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处罚的情况;
6. 加油站服务质量、经营管理能力及发展潜力等情况。
四、年检审查材料
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申请人应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1. 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表 1);
2.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
4. 零售企业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方面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 ,以及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5. 中石化、中石油以外的成品油零售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6. 上年度成品油购进及销售的凭证、票据或台帐。
五、年检实施办法 按照省商务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年检采取分阶段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 各县(市)区商务(经贸、发改)局通知属地企业(加油站、点),各企业(加油站、点)在认真进行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准备相关年检材料,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如实填写 《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申报表》 。
已加入中石油、中石化特许经营的企业,先由两大集团通知并自行审查后再统一按时到属地县(市)区参加审查。
(二)县区商务部门初审阶段。 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点)自查后,将相关年检材料和报表送当地商务(经贸发改)局,商务(经贸发改)局牵头县工商、消防、安监、质监部门组成年检工作组,联合把关,按全市统一安排时间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市商务局审核盖章阶段。 各县(市)区商务(经贸发改)局初审后,在 《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申报表》上填写 审查意见并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在审核企业年检内容、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县区商务部门初审意见最终审核把关。经审核 合格的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加盖“昆明市商务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验专用章”。
(四)不符合年检要求企业整改阶段。 对于年度检查中不合格、有不良经营记录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由 各县(市)区商务(经贸发改)局 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 3个月内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省商务厅要求报送省厅处理。
六、相关要求 1. 各县(市)区商务(经贸发改)局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检工作,通过年检做好新开业企业基本信息收集和建档工作,对在去年年检中未收齐相关材料的要催收补齐。
2. 各县(市)区商务(经贸发改)局要利用年检,对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时淘汰不合格企业,形成行业发展良性循环。对经整改仍不合格、无故不办理停歇业手续或停歇业超过 6个月、无故不参加年检的要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提出取消其经营资格意见,收回其经营批准证书报市商务局,我局上报省商务厅处理。
3. 各县(市)区开展年检的同时,要对辖区内截止 2007年 12月 31日,已批但超过两年时效仍未建设的加油站项目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送我局。
4. 各县(市)区商务(经贸发改)局于 4 月 5日以前将《汇总表》与年检总结(含书面及电子文稿)上报市商务局流通秩序管理处。市商务局将全市情况汇总后于 4 月15 日以前上报省商务厅。各县(市)区商务(经贸发改)局年检总结需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年检基本情况及 2007年度新增加油站经营情况;
二是辖区内 2007年度加油站零售总量,单站年销售量,社会加油站单站年销售量;
三是辖区内销售量最大的三座加油站(中石化、中石油、社会各一座)的相关情况:加油站规模、服务质量、从业人员、年销售量、上交税收等相关部门认可的资料,为下一步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加油站打下基础。
四是加油站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联系人:李海明 电话、传真: 3189690
电子信箱: swj3189690@126.com或 530103liuyan@126.com
附件: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 、县(市)区成品油零售企业汇总表
注:此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到昆明市商务局网站http://www.kmsw.gov.cn/下载。
二 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